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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章 (第1/2页)
事实其实比我想象得简单。 我们闹了场乌龙,站错了不同的雕像,中间有图书馆的长楼梯隔着,又都没往彼此的方向看,在意识到搞错方位以后,我很快穿过广场来到另一边,见到了她。 她长了一张圆润而平凡的脸,确实不太容易让人记忆深刻,但她的名字并不普通,理论上我应该能记住。 她叫温妮,听着很小言,要不是我问她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她的表情过于惊愕,我大概会赞叹两句她的名字很有氛围。 对,很有氛围,但我没记住。 温妮并不是那种视感情如命的人,虽然在追求我这件事上离死缠烂打只有一线之隔,但在意识到我连她名字都没记住后,她礼貌回应了几句,言语之间都是明白我的意思。 我觉得她不甚明白,所以直说了。 我说:“我有男朋友,我不会劈腿,更不会离开他,绝对不会。” 她还算平静,回答保持中立:“你的确有种男女通吃的魅力。” 我不打算与她将这场对话进行下去,先行告退,临走之前,她对我说:“那就祝你未来的路继续保持清醒吧。” 我不喜欢在日常生活中说些矫酸语录,所以只是点头答应,把体面留到离开,现在坐在沙发上,她那句话让我有些在意。 难道我看着不清醒吗? 不,我现在觉得我已经很清醒了。 她的确存在,我因为某些缘由没能记住她的名字,耗子也不知为何不知道她的存在,误会一场罢了,我很清醒,我的记忆没出问题。 我向后倒去,瘫在柳江的沙发上。 明明季节不同,我却感觉自己回到了高中时代,回到了柳江在连城的二层小房子里。 不知道他会不会怀念那时候呢? 闷热的夏日,吹着海风的傍晚,体育仓库,橡胶操场的味道,有气无力转着的风扇,我们一起逃走去音乐现场的那一天。 我深叹一口气,无论怎么样,我们也走到今天了,不是吗? 但这种自我宽慰并没能在我心底生根,如此念头就像吃潮汕牛肉锅时被忘在笊篱外的牛肉丸,遗世独立,仿佛永远不会被人提起,直到结账时被扫进厨余垃圾。 我心里始终有种说不出的不安定。 是因为我太闲了吗? 我过去一直都是闲不住的人,高中时只顾埋头读书,大学时泡图书馆,累了就去报名竞赛,实习资格也是我第一个拿到的,毕业了,我就更没有闲着的功夫了。 晚上九点下班是家常便饭,有时候到了出租房都要先花一个小时处理没完成的工作细节。 我租的房子离公司稍远,因为我妈在那附近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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